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职改)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有关企业集团(总公司)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国人厅发〔2005〕10号文件、〔2006〕14号文件和〔2007〕12号文件精神,二、三级英语、法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在全国范围举行,各地区、各部门不再进行翻译系列上述7个语种翻译、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2010年,我局将接受除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七个语种外,其它语种中级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委托评审工作。
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语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的国家人事部职业资格考试项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了解相关信息请登录http://www.catti.net.cn)。获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符合《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及单位规定的助理翻译、翻译聘任条件,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助理翻译的人员,须取得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证书;聘任翻译的人员,须取得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证书。
我局所属外文出版社翻译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2010年第四季度召开。本年度评审不包括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语。为方便有关单位的委托评审,现将委托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1、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委托函1份。
2、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本省、本部委印制的内容相仿的评审表也可)一式3份(个人档案一份、送评单位文书档案一份、评审组织文书档案一份)。
3、《推荐评审翻译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表》一式15份,表样附后。要求加盖公章,A4 纸复印。
4、《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5份,要求用A4纸打印。具体要求:
1)简述个人业务成长经过;
2)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务成就;
3)翻译业务心得体会;
4)1,500字左右;
5)忌流水账式的记述,不要罗列译著、作品;
6)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5、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译文2-3篇,并提供中外对照,且注明是外翻中还是中翻外:
1)所提供作品为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作品;
2)所提供作品要同时附带版权页或加盖单位、出版机构公章。
6、本人外文口语光盘一张,要求送评人将本人的自然情况、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用本语种做一简要陈述。
7、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8、职称外语(第二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9、参评人须向评委会提供两位以上本语种专家(至少具备副译审、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联系方式以资鉴定。由我局职改办负责联系专家鉴定事宜。
二、报送评审材料时间
8月1日—8月31日。
三、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每人的《推荐表》、《个人业务自传》,按《推荐表》在前,《个人业务自传》在后的顺序装订成15份;中外文对照译文节选,按原文在前,译文在后方式装订,并请标明原著、译著。
2、评审材料均由各单位职改办、人事部门统一报送。
3、相关表格可到下列网站下载:
中国外文局网 www.cipg.org.cn
中国网 www.china.com.cn
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考试网 www.catti.net.cn
四、联系方式
1、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中国外文局职改办
2、邮编:100037
3、联系人:杨英姿、马玉涛、江平
4、联系电话:68992959、68992006(传真)
附:《推荐评审翻译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表》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