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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邀请信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09-07-08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外方邀请信的基本要求

  一、邀请信必须使用英文或前往国文字。

  二、邀请信必须是从拟前往国发出的。

  三、邀请信必须具备以下几项内容:
  1、被邀请人单位、姓名;
  2、出访目的;
  3、出访时间;
  4、在外停留期限;
  5、费用由谁来承担(如是外方承担则必须明确表述)。

  四、前往申根国家如费用由外方承担,邀请信上要将费用细化成三项,明确表述此三项费用由外方承担。三项费用为:
  1、国际往返机票;
  2、在拟前往国家逗留期间的食、宿、行费用;
  3、在拟前往国家逗留期间的健康保险费用。

  五、因所赴国家时间、目的不同,使、领馆所需提供材料要求也不相同。其具体要求视情况告知。
  注:目前申根国家为: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希腊、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挪威、芬兰、丹麦、冰岛、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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