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镇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科级建制):
(一)人事秘书处
负责人事、机要、文秘、档案、督办、会务、保密、调研、财务、后勤、国有资产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翻译人员专业职称的管理工作。
处长:童松强
电话:84421231 传真:84422995
(二)出国来华管理处
承担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协调平衡各辖市区和市直部门出访、来访计划;拟订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办理有关出访任务的报批手续;根据授权审核或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有关事宜;办理、收缴和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赴港澳通行证及各类出国证明;申办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外国签证工作;指导、协调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处长:刘玉录
电话:80823168 传真:89667102
(三)礼宾新闻处(挂“涉外管理处”牌子)
协调、指导全市外事礼宾工作;承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工作;统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指导全市对外新闻交流工作;承担邀请、接待和管理外国常驻和临时来访记者工作;接待和管理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境外机构及人员的来访工作;承办与驻华使领馆的交涉事项;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进修生工作;承担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申办领事认证;负责全市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对外应急事务处理工作。
处长:金升龙
电话:80823163 传真:84440933
(四)欧美大处
研究分析主管地区、国家的形势和政策动向,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交流合作的具体政策;推动我市与主管地区、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主管地区年度交流项目,统筹安排出访交流计划;承办主管地区出访、来访的有关事项;办理主管地区友城出访和邀请来访的有关事宜,办理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报批手续,审核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结好事项。按主管地区承担有关民间外事工作;承担与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友好交往工作,推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处长:邵文卿
电话:84425232 传真:84493003
(五)亚非处(挂“民间交流促进处”牌子)
研究分析主管地区、国家的形势和政策动向,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交流合作的具体政策;推动我市与主管地区、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主管地区年度交流项目,统筹安排出访交流计划;承办主管地区出访、来访的有关事项;办理主管地区友城出访和邀请来访的有关事宜,办理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报批手续,审核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结好事项。按主管地区承担有关民间外事工作;承担与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友好交往工作,推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处理市友协及市友协理事会日常事务,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处长:邢可
电话:84416763 传真:84416763
(六)投资促进处(挂“港澳事务处”牌子)
负责对已投资我市的外国(含港澳地区)企业的联络、协调和服务;统筹协调投资促进工作;汇总涉外经济科技信息。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拟订实施本市与港澳地区年度交流计划;审核因公临时赴港、澳和邀请港、澳相关人员来访的事宜;推动我市与港澳地区在经贸、科教、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我市驻港澳机构、企业的有关事务;承担我市与港澳民间交往的有关审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港澳居民在我市的有关事务。
处长:
电话:84406585 传真:84406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