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办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根据市纪委《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工作意见》,结合我办实际,现就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外事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目标要求
重点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各处室、各岗位工作职责、制度机制缺失造成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形成分岗查验、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廉政风险防控模式,促使风险意识明显增强,推进廉政风险找准查深,确保防控措施扎实有力,着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
三、工作内容
1.依法规范权力。对照法律法规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对每一项职权,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监督方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2.排查廉政风险。采取“自查为主、上下促进、内外结合”的方式,从岗位、内设机构、单位三个层次,先由每个干部对照岗位职责全面排查,再由处室、基层单位对照业务职能重点排查,最后由外办进行汇总,全面查找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度不规范和自由裁量权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
3.评定风险等级。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划分为执纪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及其它行政权力等12大类,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先由权力行使人自评,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再经本单位公示后确定。“高”级廉政风险是指拥有或行使上述重要权力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中”级廉政风险是拥有或行使部分上述重要权力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低”级廉政风险是指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上述重要权力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
4.编制风险目录。逐项列出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等级等内容,建立台账,编制外办廉政风险目录。
四、防控措施
1.分类制定防控措施,围绕查找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有效化解廉政风险。属于思想道德方面,及时制定廉政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方式,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属于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方面,通过开展制度廉洁性和绩效性评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并抓好制度落实。属于权力行使方面,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和分权、示权、控权的权力制衡机制等方式,加强监督和制约,规范权力运行,确保程序规范、效率提高、简明清晰、方便办事。
2.分级落实防控责任。根据廉政风险等级和制定的防控措施,分级落实防控责任。对“高”廉政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进行重点督查、重点监控,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织协助实施防控;对“中”级廉政风险,由分管领导负责定期检查,动态监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协助实施防控;对“低”级廉政风险,由处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实施防控,切实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3.优化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重点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行政资金管理使用领域,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建立议事和工作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全面梳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涉外管理等方面的自由裁量权,科学合理划为裁量阶次,避免执行中的随意性。
4.推进实施科教防控。强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应用,依托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发挥网络平台在汇集信息、规范流程、指导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增强风险防控实效。
五、监督检查
1.推行权力公开。以深化推进党务公开、政务事务公开为载体,依法向社会公开外事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将业务流程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实行分级分层监控。
2.建立预警机制。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审计、干部考察、述职述廉、网络舆情、效能监察、纠风治理、信访举报、政风行风热线和案情分析等渠道,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期分析、研判和评估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发现存在的廉政风险。
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督查制度,整合各类督查力量,及时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和监控预警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按照《镇江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处理,及时纠正工作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
4.实行长效管理。逐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机制,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年度考核等方法,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纠正存在问题,修正风险内容,完善防控措施,以年度为周期,依托项目化管理,结合形势任务变化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形成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循环机制。
六、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外办党组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控工作。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落实。
2.统筹协调推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突出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多层次、全方位梳理权力节点,确保不漏项、不缺项。要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融入业务工作流程,与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深化政务公开、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整体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3.注重工作实效。紧贴实际和自身工作特点,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机制。要按照外办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施有效的预警措施,坚决克服和避免形式主义,确保管理有方、监督有力、制约有效。要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考核评估,确保工作实效。
镇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