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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目标任务的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4-07-09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着力构建更加全面、更加系统、更加协调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章要求,紧紧围绕外事工作“两为”方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全过程,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实现全市对外开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围绕建设“廉洁外事”的总体目标,以构建完善作风改进深化保障机制、违纪违法行为惩戒机制、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机制、反腐倡廉制度机制、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预防腐败改革创新机制为支撑,基本形成具有外事特色、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通过五年的扎实工作,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使作风建设常态化、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力争党风廉政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将作风建设作为反腐败的治本之策来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着力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持严抓细管,防止松懈反弹,塑造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一)严明党纪,坚持不懈严抓党风

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令行禁止,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

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不放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制度硬约束。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严明纪律整治四风”的十条规定》和办作风建设六项规定,认真贯彻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等“十项制度”和本办有关规定,突出抓好“中秋”、“元旦”、“春节”、“五一”等重点时段的廉洁自律工作。健全完善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将党员干部作风考核评价、作风建设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止奢侈浪费等作风建设规定融入机关建设和日常管理中,形成改进作风的刚性约束和常态机制。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三查一监督”联动工作机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经常性、常态化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践行群众路线,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根据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把握基本原则,创新活动载体,突出“四查四治四扎根”,认真查摆“四风”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着力开展外事服务企业年活动,深化“阳光外事 惠企为民”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对外开放环境,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塑造外事惠企为民新形象,提升外事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满意度。认真落实干部挂帮结对、接访下访和联系企业、服务企业等工作制度。健全党性定期分析、考评等制度,完善作风建设日常管理、群众监督、问题查处、考核评价等长效机制。

三、着力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一)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惩治震慑作用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发生在党员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科以下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作风建设规定、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党员干部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因公出国、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

(二)严肃查处用人腐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决不放过,坚决纠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风;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格问责,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对干部和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查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让弄虚作假、跑官要官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三)坚决查纠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紧紧抓住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整改。开展因公出国管理、惠企为民措施落实到位情况的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和督促检查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外事窗口的建设,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规范服务人员的履职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的问题,不断创优发展环境。

(四)加强对履职行为的监督问责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个人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免谈话工作。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严肃查处在改革发展、依法行政、作风效能、服务企业、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行为。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分管的下属处室、单位或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健全完善惩治腐败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及时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健全规范有序的工作模式,有效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和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工作制度,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依纪依法文明安全办案。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发现违纪违法问题途径,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认真落实“一案五报告”制度,剖析案发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制度规定,落实案件专题分析、专题汇报制度。强化案件监督管理,确保按规定权限、程序和方法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严格保密纪律。依法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不断提升预防腐败水平

扎实开展预防腐败工作,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改革,促使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一)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定期安排廉政专题学习、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完善和落实新任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考试制度,做到逢提必考;完善和落实预防腐败谈话制度、廉政风险提示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提醒教育。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结合外事实际,依托办网站、手机微信平台、宣传公示栏,在重大节日、关键时段,发送廉政短信、下发廉政通知,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处室、进基层、进家庭。加大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力度,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培育创建新的廉政文化示范点。加大廉政文化建设投入,建立廉政文化保障机制。加强对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引导工作,建立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联系沟通;通过新闻网站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和重要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基础主干制度更加健全、实践亟需的制度及时出台、配套制度更加完善。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问责机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针对权力相对集中、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逐步完善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制度制定程序,建立健全制度清理与“立改废”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防止制度“带病上岗”。建立健全执行制度的保障机制,加强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监督制度。不断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处室(单位)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强民主监督,重视和加强舆论监督。坚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部门新闻发布、重大决策公示预告制度,深化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电子监察,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深化因公出国项目化管理

推进因公出国长效管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外办作为因公出国的主管部门,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把严控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工作作为正风肃纪的内容,深化因公出国项目化管理,规范审批流程,严格过程监管,强化长效管理的措施。坚持“以事定人,以项目定团组”的原则,严控党政干部因公出访;加强因公出国行程监管,保证党政干部廉洁出访;加强因公出国绩效评估,注重出访成果转化。加强因公出国监督检查,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双控”目标。按照“计划管理、量化审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将因公出访的指标向经贸、科技、中外合作园区倾斜,促进全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为加快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外事保障。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落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组织协调、处室和基层单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统一领导,把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抓,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支持和保证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办纪检组要积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办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督促下属单位结合工作职能职责,抓好本工作意见的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严党纪抓监督反腐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维护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三)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全办机关和国交中心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注重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处室(单位)和协办处室(单位)要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综合协调、调查研究、政策指导、督促检查、经验总结等工作。要注重项目分解,按年度确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工作重点,运用项目化管理的手段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进度要求,牵头处室(单位)要履行主抓职责,加强与协办处室(单位)的沟通联系。协办处室(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处室(单位)开展工作,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涉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关责任处室(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狠抓任务落实。考核结果作为对处室(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四)依靠群众支持参与,提高惩防体系建设成效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群众支持认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全办的各项工作中去,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镇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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